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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旬男子非礼亲生女儿被判监5年余

一名55岁的男子因多次非礼自己的亲生女儿,被法庭判处五年五个月又四周的监禁。这起案件令人震惊,受害者是被告18岁的小女儿,且患有智力障碍,案发时年龄仅在11岁至14岁之间。

据法庭透露,案件发生在2018年至2020年期间。被告在夜间家人熟睡时,趁机对受害者进行猥亵行为,包括触碰受害者的胸部和私处,甚至强迫受害者触碰他的身体。受害者因为目睹过父亲殴打母亲,出于恐惧而不敢反抗或声张。

直到2022年12月,受害者暂时居住在寄养家庭时,才向寄养父母诉说了遭受非礼的经历。随后,儿童保护员接到通知并报警,案件得以曝光。法庭为了保护受害者的隐私,下令媒体不得披露任何可能泄露其身份的信息,包括被告姓名和具体案发地点。

被告面临四项非礼罪名及一项违反儿童与青少年法令的指控,其中三项罪名已认罪,另外两项则由法官在4月3日一并考虑并作出判决。控方在庭上指出,尽管被告在案发时并不知晓女儿的智力障碍状况,但其行为严重违背了作为父亲应有的信任与责任。鉴于被告已年过50岁,无法施加鞭刑,控方要求判处六年五个月的监禁。

被告的辩护律师则在求情时表示,被告对自己的罪行深感懊悔,并已尽早认罪,希望法官能够从轻处罚。被告育有两名女儿,案发时一家人同住一室,小女儿即为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