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中国女子半年卖淫赚4万余元被罚款近5万

一名46岁的中国籍女子郑晓茵因婚姻问题离家后,租住了一处单位并从事非法性服务活动。在2024年4月至10月期间,她通过网络平台发布广告,以每次140元或80元的价格提供不同类型的性服务,半年内获利超过4万元新加坡元。

郑晓茵于2023年底因家庭纠纷搬离原居所,并于2024年4月租下涉案单位,租金为每月3700元。除了自身从事非法活动外,她还将单位内的一间房以每日200元的价格转租给一名37岁的中国女子,允许对方也在房内提供非法性服务。这名女子于2024年7月来新加坡,在一家酒吧做服务员,为筹集婚礼费用而选择卖淫,其在9月至10月间支付了2400元租金给郑晓茵,并每周在房内接待数名客户。

值得注意的是,郑晓茵曾于2024年2月因涉嫌类似行为被捕,并被给予为期12个月的有条件警告。然而,她并未因此收手,继续从事非法活动。最终,她在上周五(3月28日)于国家法院受审,面对四项与卖淫相关的指控,其中两项罪名成立,另外两项由法官在量刑时一并考虑,最终被判处罚款4万8400元。

此案凸显了非法性服务活动的隐蔽性和相关人员的再犯风险,涉案单位成为两名女子从事非法交易的固定场所,引发社会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