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9岁的男子赫瓦里兹米因抢夺清洁工财物并对其施加暴力,被判处入狱四个月两周另12天。案发于2024年10月15日,地点在新加坡芽笼35巷,事件中他与两名同伴对一名28岁的清洁工实施了威胁和抢劫。
据法庭记录,赫瓦里兹米在国家法院于4月4日承认了偷窃及蓄意伤人两项罪名。案发当天凌晨,他与友人艾哈迈德(37岁)和苏育泉(22岁)在波东巴西吃完宵夜后,前往芽笼一带。当时,他们发现受害人正在街头清扫,便将其叫住。
赫瓦里兹米无端指责受害人偷窃,甚至拿出剪刀恐吓对方,逼迫其承认并未犯下的行为。在受害人因恐惧而被迫“认罪”后,赫瓦里兹米还动手拍打受害人头部两次,并强行索要财物。最终,受害人交出了钱包内仅有的7元现金及一部价值约199元的手机。
得手后,三人试图当场销赃未果。随后,赫瓦里兹米将手机交给苏育泉处理。同日下午,苏育泉在裕廊西41街以70元的价格转卖了手机,三人瓜分赃款,其中赫瓦里兹米分得30元,另两人各得20元。
受害人在案发当天上午报案,赫瓦里兹米于次日(10月16日)被警方逮捕。控方在庭上指出,赫瓦里兹米自2015年起多次犯下与偷窃相关的罪行,去年5月刚因类似罪名服刑四个月。此次犯罪发生在他假释期间,显示其屡教不改的惯犯特性。
控方进一步表示,赫瓦里兹米在抢夺财物前对受害人实施威胁和肢体攻击,行为恶劣,因此建议法院判处其四个月两周至五个月三周的监禁。由于其在假释期间再犯,还被追加了12天的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