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11月1日起,本地建筑环境通行准则将正式实施。根据新规,部分特定类型的建筑必须配备哺乳室,预计将为数百名有哺乳需求的母亲带来更多便利。
新规定涵盖了多种公共场所,包括医院、综合诊疗所、医疗中心、专科诊所,以及交通枢纽如巴士转换站、地铁站、机场和游轮中心。此外,体育场、公共游泳池、主题公园、游乐场及民众俱乐部等设施也须至少设置一个哺乳室。如果这些场所的总楼面面积每增加2万平方米,则需额外增设至少一个哺乳室。
学校方面,无论是幼儿园、中小学、初级学院还是大学,只要总楼面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也必须至少提供一个哺乳室。
同时,新准则对哺乳室的具体设施和环境提出了明确要求。哺乳室需具备座椅、电源插座和镜子,并配备用于放置吸奶器及个人物品的桌子或架子。空间尺寸至少为长1.5米、宽1.2米,环境应明亮、通风且宽敞,且不得设置在厕所内。此外,哺乳室必须是私密空间,配备可上锁的门以保护隐私。
针对办公楼、商业园、购物商场、多用途大厦及其他混合开发项目,新规要求总楼面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的建筑至少设置一个哺乳室,且每增加2万平方米面积需增设一个哺乳室。相比现有规定的1万平方米标准,新规门槛降低了一半,将有更多建筑纳入规范范围。
据国家发展部长李智陞2023年9月在国会透露的数据,本地总建筑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的办公楼仅约300栋。而根据建设局的预计,新准则实施后,数百栋建筑将逐步落实相关要求,为哺乳母亲提供更友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