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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金融网红投诉增至8宗,金管局加强监管

据最新数据,今年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收到的针对金融网红(finfluencer)的投诉已达8宗,超出过去五年每年平均约5宗的水平。这一情况引起了当局的关注。

在4月8日(星期二)的国会会议上,贸工部兼文化、社区及青年部政务部长陈圣辉回应盛港集选区议员何廷儒的提问时表示,金管局正在密切留意金融网红的相关动态。目前,所有投诉均已得到处理,没有未结案件。

陈圣辉指出,金融网红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公众更好地了解金融产品和服务,但前提是他们必须以负责任的态度行事,尤其不得涉及投资建议,因为此类行为属于受监管的范畴。他进一步解释,如果有人就投资产品的买卖或持有发表具体意见,且因此获得报酬,即被视为提供投资建议。即使未获报酬,若频繁发表类似言论,金管局仍会将其界定为投资建议行为。

此外,提供投资建议的金融网红必须遵守《财务顾问法令》(Financial Advisers Act),并需由持牌财务顾问公司授权为代表。同时,即使未直接提供投资建议,金融网红也不得针对金融产品发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否则可能违反《证券与期货法令》(Securities and Futures Act)。

陈圣辉还强调,所有金融网红需遵循新加坡广告标准管理局颁布的《广告守则》,确保其内容合法、得体、诚实且真实。金管局将持续与广告标准管理局合作,共同推动行业良好实践,并评估现有保护措施是否足够完善。

最后,陈圣辉呼吁公众,若发现金融网红存在不当行为,可主动向金管局举报。当局将对相关投诉进行调查,并对违规者采取必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