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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吉居家服刑案:联邦法院7月聆审上诉

马来西亚联邦法院近日决定,受理总检察署针对前首相纳吉居家服刑附加谕令案的上诉申请,并定于7月1日及2日上午进行聆讯。届时,法院将就是否推翻上诉庭先前批准纳吉司法检讨的裁定作出最终判决。这一判决将直接决定纳吉是否能获得居家服刑的许可,具有关键意义。

此案的上诉许可申请由以马来亚首席大法官哈斯娜为首的三人法官团于4月28日作出裁决。哈斯娜在宣判中表示,总检察署的上诉申请符合《法庭司法法令》(1964年)的相关规定,且案件涉及广泛的公共利益。她进一步指出,此案的审理有助于明确总检察长在司法审查初期应扮演的角色,同时为法院在接纳新证据或额外证据的标准上提供清晰指导。

针对答辩方,即纳吉律师团队的观点,哈斯娜表示反对。她解释道,若上诉庭允许接纳新证据或额外证据,总检察署在高等法院阶段将无法再质疑这些证据的有效性,这一情况显然对申请方不利。因此,联邦法院决定受理此上诉,并要求总检察长莫哈末杜苏基尽快提交上诉通知书及相关文件。哈斯娜强调,除非出现极端情况,如当事人死亡或生命垂危,否则法院不会批准延期。

纳吉的社交媒体管理员于当日发文,表示纳吉对这一裁决感到失望,并认为其至今未能获得联邦宪法所保障的公平待遇及合法权益。

回顾案件背景,纳吉于去年4月向吉隆坡高等法院提出司法检讨申请,声称前元首苏丹阿都拉的特赦令中包含允许其居家服刑的附加谕令,并要求联邦政府落实该命令。然而,吉隆坡高等法院在同年7月驳回了这一申请。随后,纳吉向上诉庭提出上诉,并在今年1月6日的聆讯中提交了一封来自彭亨王宫的信件,证实苏丹阿都拉确曾签发相关谕令。上诉庭最终裁定纳吉胜诉,并要求高等法院重新审理此案。总检察署对此不满,进而向联邦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