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男子车祸索赔300万为何仅获1万?法院揭露真相

一名54岁的男子陈宝荣因2010年的一起车祸,向巴士司机提出高达近300万元的赔偿诉讼。然而,国家法院副主簿裁定其证词矛盾、行为夸大,最终仅判赔约1万零608元,远低于其预期金额。

2010年5月26日,陈宝荣驾驶货车时被一辆巴士从后方撞击。他随后入禀法院索赔,并于2014年获得95%责任比例的裁决。尽管如此,他直到2024年才进行损害赔偿评估聆讯。最初索赔近300万元,经过10天庭审后,他将金额调整至约195万元。

陈宝荣声称,这次事故导致其颈椎病和腰椎滑脱症恶化,背痛加重甚至需要手术,同时引发重度抑郁症及创伤后应激障碍,使其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然而,法院副主簿指出,其证词存在明显矛盾,且有刻意夸大事实的嫌疑,严重影响可信度。

陈宝荣在车祸发生时从事冷气安装工作,需搬运重达400公斤的冷凝器和超40公斤的设备,早在39岁时就已出现颈椎及脊柱问题。此外,他在2006年至2012年间共遭遇七次车祸,2012年被确诊患有重度抑郁症和创伤后应激障碍,2021年更确诊胰腺癌四期,但他未在庭上充分披露这一病情,仍以82岁的预期寿命索赔,试图规避癌症对未来收入的影响。

针对其颈部疼痛的主张,法院采纳了答辩方医生的意见,认为车祸后数月内症状已改善,若真因事故恶化,症状应在一两周内显现,而两年后出现的轻微疼痛和麻木可能与自然退化或体力劳动有关。至于背伤,副主簿指出,当年就诊记录未提及背部问题,且陈宝荣在事故后立刻恢复重体力劳动,甚至次日便复工,收入还有所增加,与其所述的严重疼痛及两个半月休养说法不符。

副主簿进一步批评陈宝荣在庭审中展现出选择性记忆,例如无法回忆医生陈述,却能详细描述自身疼痛;他还指责医生羞辱他,并隐瞒癌症诊断信息。此外,他在1999年至2013年处于破产状态,无力支付昂贵私立医疗费用,却在可能获赔的治疗中选择私立医院,而在面对癌症时转为公立医院治疗,显示其将金钱利益置于健康需求之上。

法院还发现,陈宝荣2010年后的收入与其声称的丧失工作能力不符,表明车祸未对其职业能力造成实质性影响。综合以上,最终裁定答辩方仅需赔偿其颈部、背部和胸部伤势及相关医疗、交通费用,共计约1万零608元。

值得一提的是,陈宝荣曾于2013年申请与答辩方达成疏忽责任协议,但未获法官批准。其频繁车祸记录、频繁更换姓名及破产身份也引发法官疑虑,案件已被转交总检察署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