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3月24日披露的消息,北京市原副市长高朋因涉嫌受贿及玩忽职守罪,已被提起公诉。此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完成调查后,交由最高检察院指定山西省吕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并已由该院向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提起诉讼。
检方指控,高朋在担任多个重要职务期间,包括京投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融资建设部经理、副总经理,北京地铁十号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北京市丰台区副区长,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以及顺义区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委书记等,利用职权或地位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不仅亲自为他人提供帮助,还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为相关方谋取不正当利益,并以此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此外,检方还指出,高朋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存在严重失职行为,导致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情节极为恶劣。因此,检方认为其应以受贿罪和玩忽职守罪追究刑事责任。
公开资料显示,高朋现年53岁,辽宁凤城人,拥有在职研究生学历及经济学博士学位。他曾任北京市顺义区区长、区委书记,并于2023年1月升任北京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分管城市管理、交通、农业农村等领域。2023年4月,高朋接受调查,同年10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即所谓的“双开”。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去年10月22日发布的通报,高朋在思想上背离初心,理想信念动摇,面对重大风险考验时逃避责任,造成不良政治影响。他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甚至安排管理和服务对象为其家庭提供“保姆式”服务。同时,他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违规为他人谋利,弄虚作假获取学历学位,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金、买卖股票、借用大额款项,并涉及权色交易和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在入职晋升、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此外,他还被指追求低级趣味,毫无纪律和法律意识,玩忽职守导致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