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54岁的本地男子因对自己的七岁儿子和两岁幼子施加暴力,在国家法院面临两项违反儿童与青少年法令的指控。案件于1月22日(星期三)审理,该男子承认其中一项罪名,另一项由法官在判决时一并考虑。为保护受害者身份,法院禁止媒体公开被告及受害者的个人信息。
据案情披露,2020年4月21日晚8时许,被告在家中二楼卧室时,听到一楼客厅传来异响,下楼查看发现七岁儿子正从厨房往阳台跑,手提垃圾桶导致垃圾散落在客厅地板上。被告对此感到愤怒,命令儿子上楼到他的卧室接受处罚。
随后,被告让儿子蹲在厕所内,但不久后发现儿子将卫生纸撕碎丢进马桶,又命令他到卧室地板上蹲着。期间,儿子用手敲桌子,被告便拿来两个食品罐头,要求他举过头顶保持姿势。儿子情绪激动地说父亲不爱他,被告则反驳称曾在儿子表现良好时奖励他冰淇淋。
接着,被告责问儿子为何在学校不认真完成作业,但未得到回应,愤怒之下扇了儿子一巴掌。儿子仍继续玩弄手中的罐头,激怒被告再次动手扇了他一巴掌。最终,被告因儿子不听劝阻,怒不可遏地拿起铝制衣架,对儿子全身猛烈鞭打约20下,导致儿子痛哭流涕,随后被命令下楼并警告不得再犯错。
此外,警方调查还揭露,被告于2020年4月20日曾对两岁幼子动手。当时幼子在客厅哭闹不止,被告抱起他试图安抚,但因孩子未停止哭泣,便多次扇打幼子脸部,这一过程被妻子用手机录下。4月23日,在儿童保护服务处工作人员陪同下,妻子带着两个孩子前往竹脚妇幼医院检查。医疗报告显示,七岁儿子脸部、胸部、手臂、背部及大腿多处受伤,尤以后背和大腿伤势最严重,淤青面积达12至13厘米;两岁幼子脸颊、眼睑、耳朵及手臂也有明显伤痕和淤青。
考虑到被告患有精神疾病,法官最终判处其缓刑监视一年,并要求他积极接受心理治疗,同时警告其不得再犯类似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