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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登州首例幽会罪公开鞭刑引关注

日前,马来西亚登嘉楼州首次在回教堂内对一名因幽会罪被判有罪的被告执行公开鞭刑,引发社会广泛讨论。这起事件发生在12月27日,地点位于瓜拉登嘉楼的一座回教堂,42岁的被告莫哈末阿芬迪因三次犯下幽会罪,被当众鞭打六下。这是马来西亚历史上首宗因幽会罪而执行公开鞭刑的案例。

对于这一事件,马来西亚联邦政府表示,应尊重登嘉楼州政府依据回教法行使刑罚的权限。首相署主管回教事务的部长莫哈末纳因在接受《马来西亚前锋报星期刊》采访时强调,回教事务属于各州政府的管辖范畴,公开鞭刑的执行是州政府的合法权力,外界应予以尊重。他还建议加强宣传教育,帮助回教徒社群更好地理解行为规范和界限。

登嘉楼州执政党伊斯兰党(伊党)的长老协商理事会主席哈欣雅欣对此表示支持,并称赞这是执行回教法的一个典范。他认为,公开鞭刑并非出于残忍,而是旨在教育罪犯,同时对旁观者起到警示作用。哈欣雅欣还透露,伊党长老协商理事会计划在明年召开会议,讨论是否在国民联盟(国盟)执政的其他州推行类似做法,但强调此事需谨慎规划,不宜仓促行事。他个人建议,未来可在国盟控制的吉打、玻璃市、吉兰丹等州推广公开鞭刑,但实施前需与警方、回教部门及其他相关机构充分协商。

此外,哈欣雅欣还提议,将公开鞭刑适用于被回教法庭判定犯有通奸罪的罪犯,以进一步强化教化效果。彭亨州宗教司阿斯玛迪教授也对登嘉楼州的举措表示赞赏,认为公开鞭刑具有教化和警示民众的作用,并指出法官有权决定行刑是否公开进行。

国民联盟目前在马来西亚北部多个州掌权,包括登嘉楼、吉兰丹、吉打及玻璃市,其主要成员党为伊斯兰党和土著团结党。这一事件不仅引发了对回教法执行方式的讨论,也让外界关注未来是否会有更多州效仿登嘉楼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