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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商妻子1.5亿遗产纠纷:大儿子胜诉成执行人

一名富商的妻子于2021年去世,留下了价值约1亿2800万澳元至1亿5000万新元的巨额遗产。根据其2006年立下的第三份遗嘱,遗产将由三名儿子及26岁的长孙继承,同时指定75岁的大女儿和62岁的二儿子担任遗产执行人。然而,这份遗嘱却引发了一场家庭内部的激烈争端。

富商生前经营五金生意并擅长投资,去世后将财产传给妻子。妻子过世后,69岁的大儿子向高等法院提起诉讼,指控大姐未尽到执行人的职责,并指出二弟在处理遗产事务时存在利益冲突,要求自己成为唯一的遗产执行人。诉讼对象还包括二弟、三弟以及三弟的儿子。

根据法庭判词,这一家人在澳大利亚也曾因遗产问题发生过纠纷,并在2009年通过私下和解达成一致。然而,二儿子和三儿子在调解过程中,未告知其他家庭成员,私自签署了一份纲要协议,允许从遗产中向二儿子支付利息款项。这一行为被法官认定为存在利益冲突。

最终,法官裁定批准大儿子的申请,允许他成为遗产执行人,同时免去二儿子执行人的职责。至于大女儿,尽管法官认为她可能未完全履行执行人义务,但由于她并非遗产受益人,其消极态度不足以构成免职的理由,因此她将继续担任执行人一职。

更多详情,请参阅2025年4月18日的《新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