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43岁的越南籍女子阮玉乔,目前为新加坡永久居民,因涉嫌谋杀51岁男子朱旺强而受审。案件发生在2021年7月15日凌晨,地点位于宏茂桥3道第562座组屋五楼走廊。死者朱旺强是一名珠宝装配工,生前与被告关系复杂,两人从房东与租客发展为情侣关系,共同居住在案发单位的一间卧室,而单位内还有另一名租客陈清文。
根据指控,阮玉乔在与朱旺强争执过程中持刀刺向对方,导致其因颈部、胸部及背部的多处刀伤身亡,随后她还用刀刺向自己。然而,被告在庭上否认有罪,并表示对事发经过毫无记忆。她称此前在警方录口供时承认刺伤死者及自残,仅是为了配合调查,因为警方提到有证人和相关视频证据。她强调,自己不想浪费大家的时间,也不想将责任归咎于死者,甚至表示若要责怪就怪自己。
案件于4月8日在新加坡高等法院开审,4月22日庭审中,辩方完成对被告的引证,随后由控方进行盘问。控方指出,案发前三天,被告因一名啤酒女郎上门而与死者发生争吵,当晚甚至将死者锁在门外。此外,在案发前14小时内,被告曾频繁拨打35通电话给死者,但均未获接听。尽管被告称不记得此事,也不承认因此感到愤怒或不满,但她最终在盘问中承认,死者连续不接电话的情况确实不常见。
庭审还披露,案发时被告在电梯口见到死者与陈清文后,情绪激动地质问死者去向,甚至拉扯其衣领,并以违反防疫措施为由威胁报警。随后,控方指出视频证据显示被告当时思维清晰,拍摄画面稳定,并非如她所称已醉酒状态。控方进一步质问,被告承认在争执中因愤怒返回单位取出一把事先磨过的刀,且选择此刀是因为其锋利程度较高。她还坦言,之前磨刀是因压力大而产生过自杀念头。
控方还提出,被告衣物上的破损与她自残伤口位置不符,推测她可能在刺伤死者后,为实施自杀意图掀起衣服刺向自己。此外,控方认为被告在发现陈清文拍照后,曾举刀驱赶对方,导致楼梯扶手及地面留下血迹和脚印。对此,被告多次表示不记得相关细节,并否认因愤怒刺杀死者或有意伤害对方。
审讯过程中,被告情绪激动,多次崩溃哭泣,法官不得不短暂休庭以让她平复情绪。案件于4月23日继续审理,控方将持续盘问被告。若谋杀罪名成立,阮玉乔可能面临死刑或终身监禁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