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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防人员泵井溺毙案◢ “做上司竟没劝一声” 郭父悲痛“现在人都没了”

(新加坡16日讯)民防人员泵井溺毙案,队长和副队长各被判入狱10周;死者父亲昨午出庭,眼眶泛泪说:“他们也没劝一声,说不要玩得太过火,现在人都没了。”

这起案件于去年5月13日晚上发生在大士南3道的大士景消防局,队长锺志文中尉(40岁)和副队长纳詹一级高级准尉(42岁)因没有阻止消防员重伤郭俨进(22岁),导致他进入12米深的泵井溺毙。

两人早前减控为疏忽行为导致他人重伤的罪行,纳詹选择不认罪,被判罪成,锺志文则是承认罪状。

被告纳詹。(图:海峡时报)

被告锺志文。(图:海峡时报)

法官昨日下判时说,有必要发出强烈讯息,表明所有被委托照顾下属的长官都应负起谨慎责任(Duty of care),判两人各入狱10周。

代表纳詹的辛格拉南律师指将提出上诉,申请展期服刑。

代表锺志文的陈万里律师则指,锺志文无意上诉,希望今日开始服刑,但控方指将针对减控的罪状和刑罚提出上诉,申请让两被告延期服刑。

陈万里则反驳指锺志文想尽快开始服刑,无论上诉结果如何,都会欣然接受。法官最终批准让锺志文今日开始入狱。

另一方面,死者父亲郭明桦(57岁,建筑工人)昨日出庭闻判,事后他接受访问时说,之前看到相关报导,拿了半天假等待判决。

他指两被告是否有罪由法官定夺,但他认为两被告作为上司应该出手阻止。

“他们都没开口,一个跑上去,另一个在旁边看,即使他们说一声不要玩得那么过分也好。”

郭明桦难掩悲伤的说,如今人也没了,偶尔只希望儿子在天之灵能够快乐,类似事件不要再发生。

至于上诉时是否会到高庭,郭明桦指需要看时间能否配合。(部分人名译音)

死者父亲郭明桦认为两被告作为上司应该出手阻止。(档案照片)

死者郭俨进。(档案照)

法官指案件涉及公众利益,有必要采取强硬立场,确保服役人员的性命安危。

法官下判时说,控方要求3个月的最高刑罚,指主要的刑罚原则是阻吓作用。控方指这是最严重的一起疏忽案件,导致郭俨进丧失性命。

法官指,这起案件引起社会关注,而公众信心不能被长官纵容默认的态度所动摇。由于服役人员的性命是托付于长官,法庭有必要采取强硬立场,确保服役人员的性命是首要考量。

法官说,郭俨进的死是最严重的后果,但不足以构成最严重的罪行,他必须考虑被告的犯案动机、死者与被告之间的感情等因素。

法官也指出,两被告都有疏忽,即便得知郭俨进不会游泳,也有充分时间介入,但他们却没有出手制止。

虽然上士长努尔法特瓦动手推人确实始料未及的,法官指两被告虽有疏忽,但不是最恶劣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