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小到一包纸巾,大到石块,都能被抓拍到…锁定高空抛物肇事者就靠它了

2019年11月25日,浙江宁波某小区安装了64个防高空抛物摄像头,可以无死角地监控整幢楼。(来源 :CFP)

高空抛物直接威胁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一度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公布的一组数据显示:2016年至2018年人民法院办理的高空抛物案件中,民事案件数量最多,达1200多件,其中有近三分之一导致了人身损害;刑事案件31件,其中近五成案件造成被害人死亡。

目前在各地发生过的高空抛物事件中,抛下的东西五花八门,按照危险等级,可分为严重危险物品,如菜刀、砖头、灭火器、铁球等;一般危险物品,如酒瓶、玻璃杯、烟灰缸、花盆、铁钉等;轻微危险物品,如鸡蛋、苹果、西瓜皮、烟头、纸巾、垃圾袋等。其中有些物品看似不起眼,但这些物品在重力的作用下都具有一定杀伤力。根据《人民日报》图解的“高空抛物杀伤力有多大”显示,一颗30克的蛋从4楼抛下来就会让人起肿包;从8楼抛下来就可以让人头皮破损;从18楼高甩下来就可以砸破行人的头骨;从25楼抛下可使人当场死亡。

高空抛物直接威胁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一度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公布的一组数据显示:2016年至2018年人民法院办理的高空抛物案件中,民事案件数量最多,达1200多件,其中有近三分之一导致了人身损害;刑事案件31件,其中近五成案件造成被害人死亡。

头顶上的“炸弹”

人身损害案件中,最常见的是伤及头部,2014年11月,武汉汉阳区世纪龙城小区12栋居民丁某怀抱其孙女乐乐(化名)在该小区11栋2号房楼下南侧晒太阳,被高空抛掷的水泥块砸伤头部。乐乐受伤后即被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先后在武汉脑科医院长江航运总医院(其中住院治疗35天)、武汉市儿童医院治疗。2015年6月,经湖北中真司法鉴定所协和法医司法鉴定室鉴定,乐乐残疾程度目前评定为七级残疾。因无法查明侵权人,乐乐的监护人将该小区11栋2单元2楼及以业主告上法院。法院最终判决该栋楼80余户住户对此次伤害造成的损失共同承担补偿责任39万余元。

同样砸伤头部的还有广东东莞的女婴心怡(化名)。2018年3月,3个月大的小心怡被家人抱着外出散步,小心怡被24楼一名11岁的女童扔下的苹果砸中头部,当场昏迷,经鉴定损伤为重伤二级,分别评定为二级、十级伤残,终身需要大部分护理依赖。2019年4月18日东莞第三人民法院对该案开庭审理。心怡监护人将高空抛物女孩及其父母告上法庭,索赔544万元;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均主张追加小区开发商作为共同被告。法庭择期再进行庭审。

比这些更严重的情况是致人死亡。2013年11月,江苏省连云港人丁磊(化名)乘坐电梯到3号楼16层楼顶平台收取自己晾晒的衣服,因感到平时家中生活压力大而产生不良情绪,见楼顶有一摞建筑用红砖,遂用右手拿起两块红砖朝东侧方向扔下,随即从安全楼梯逃离现场并返回暂住处。丁磊刚扔下的红砖击中正在路边行走的52岁的范林(化名)头部,致范重伤倒地,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范林系被钝性物体作用头部致开放性颅脑损伤死亡。最终,丁磊被连云港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

日前的四川遂宁首个高空抛物致人死亡案时隔4年终于宣判,再次引发众人对这个话题的关注。4年前,不满周岁的女儿被天降铁球砸中身亡,因未找到抛物者,李女士一家将事发地整栋楼住户告上法庭。在侦查机关久未查清行为人的情况下,船山区法院最终做出“整楼赔偿”的判决。

“从来都是出了问题后才想到要解决,为何我们就不能从预防上下功夫?”说这话的是来自北京朝阳区东坝某小区的林女士,法律专业出身的林女士与其所在小区物业就高空抛物警示牌张贴问题周旋了半个月后,今年8月里的一天,她终于在楼道及电梯口处见到了宣传警示标识。

林女士向《方圆》记者表示,《民法典》问世后,针对高空抛物问题引入了“物业服务企业的安全保障义务以及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但她看到自己所在小区仍未就此议题引起重视,使她心里十分着急。在林女士看来,住宅区仅有宣传、警示标语是远远不够的,想要彻底解决这个长期困扰在公众头顶上的“炸弹”,需要发挥社会各方的合力,“治理高空抛物首先要把注意力集中到防控上来,只有建立了完善的高空抛物预防系统,才能避免悲剧的发生。”

行动起来的小区物业

为了避免出现“此物不知何处来”“真凶难查”的情况,一些小区的物业已经行动起来。

“目前来看,安装摄像头是最好的保障办法。”云南昆明五华区万科金域国际小区的物业经理丁国昆告诉《方圆》记者。去年6月,小区加装的3台朝天摄像头正式投入使用。通过24小时不间断监控,来解决小区存在的高空抛物难题。

安装好的对空高清摄像头可监测25米范围内的高层建筑。它们对准的位置,均是居民反映最集中或高空抛物隐患最大的地方。不仅如此,为避免侵犯住户隐私,这3台对空高清摄像头只安装在临街一面,且安装角度经过了精心设计,摄像头在10层左右,分上、下两个摄像头,对下的可监控路面安全,对上的则主要针对高空抛物。

丁国昆和工作人员前几日就安装对空摄像头前后发生高空抛物的频率做了统计对比,结果是非常值得肯定的。不仅高空抛物现象得到极大的改善,即使有高空抛物现象出现,他们也不再为寻找肇事者而大费周折,因为摄像头已经记录下了一切。

同样感觉效果立显的还有北京朝阳区东湖街道望京西园小区,在今年7月24日加装了12个对空摄像头后,小区长久存在的高空抛物难题不再发生。如今居民们终于可以安心地在楼前的小广场上休闲娱乐了。居民李女士告诉《方圆》记者,对空摄像头的存在对那些高空抛物者们具有非常直接的震慑作用,“从前他们或许还心存侥幸,觉得没证据证明他们抛物只要死不承认就可以了,如今有了实时监控,他们便再不敢肆无忌惮”。

先进技防助力锁定肇事者

不仅如此,良好的技防效果也使得公安等机关受益。即将由2021年1月正式施行的《民法典》针对高空抛物问题对公安等机关的调查职责进行了强调。规定公安机关应依法及时查清责任人。通常情况下,这类致人损害案件的处理之所以引发诸多质疑,往往在于无法查清侵权人。而《民法典》将公安等机关的调查作为其工作职责加以规定,目的就是借助公安机关在第一时间的调查取证,尽可能在案件办理中确定侵权人,也让法院在案件事实查明中获得更多证据保障。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民法典》起草领导小组成员张新宝介绍,“无论是高空抛物还是坠物案件,致人死亡的,原则上都是刑事案件,而这样的案件应该都是要由公安机关来进行调查的。如果公安机关利用专业性、权威性进行刑事侦查介入的话,查清楚的概率会很大。”

但现实是,高空抛物侵权责任认定中,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极其不易。高空抛物行为具有明显的瞬时性,能目击案发经过的证人一般极少,也不一定愿意做证。且警方在排查梳理嫌疑人时,往往面对的是一个庞大的群体,逐一排查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但如果借助先进技防设备,便可加快侦破案件的速度。

当一些负责任的社区引入了方便进行视频回看的监测设备时,另一些地方已经可以使用更加先进的技术进行对高空抛物肇事者的实时捕捉。

比如青岛市李沧区世园街道上流佳苑社区为了解决社区内存在的高空抛物隐患,通过海信自主研发的算法,通过摄像头自动识别高空抛物行为并且自动向管理平台发出报警信息,同时自动锁定做出高空抛物行为的窗口所在的单元和户,确保发生高空抛物后能够及时溯源。

今年8月25日,一套名为“瞭望者”的高空抛物预警监测系统在重庆九龙坡区斌鑫世纪城购物中心正式投用,这是国内首个针对高空抛物的警用智能预警监控系统。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这套系统采用计算机视觉识别技术,结合智能摄像头、智能存储等设备实现高空抛物追溯和预警。

以往发生高空抛物事件,往往要在受害人反映后再通过后台分析进行排查,而“瞭望者”通过前端带AI算法的抛物主动监测摄像机,对不同场景、因素、物体进行抓拍检测,当抛物下落时,系统会自动定位出抛物位置,追踪下落轨迹。

“小到一包纸巾,大到石块,都能被抓拍到。即便没有造成人员伤害,我们在后台也能了解到谁有高空抛物的习惯,并及时通知社区民警和物业管理人员上门规劝教导。”该系统主创人员、九龙坡区公安分局科信科民警余行江说。

虽然实践中通过使用技防设备可以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但《方圆》记者在调查采访中发现,全国范围内,目前实际安装对空摄像头的地方还占少数。随之而来的隐私问题、安装费用谁来出的问题是导致一些社区加装步伐放缓的主要原因。

《方圆》记者采访了林女士所在住宅区的物业经理,该经理表示,其实物业公司一直有加装意愿,但加装必须先征求小区三分之二业主的同意,因为高空抛物影响的主要是低层居民,部分高层居民安装摄像头的意愿普遍不高。再加上摄像头拍摄的方向是对着居民楼,一些居民担心会侵犯自己的隐私。

技术手段的进步和法律的完善虽让这个难题有了解决的办法,但是居民提高自身素质,不再进行高空抛物这样的危险行为,才是解决这类纠纷的根本。比如,日本就是从娃娃抓起。日本教育部门要求各地学校重视对学生的道德素质教育,其中就包括要求学生禁止高空抛物。新加坡同样把禁止高空抛物写入了教材,还在政府层面开通专门投诉热线,鼓励居民提供案件线索。

所以,想从源头减少高空抛物坠物问题的发生,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和道德素质才是根本。

来源:方圆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