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医药报】
根据GBI SOURCE数据库交易板块数据,2022年6月以来,国内生物制药领域新增数笔引进(license-in,指从境外企业引进)和授权(license-out,指对跨国企业授权)交易,其中引进交易居多,主要涵盖肿瘤和免疫、心血管、皮肤病用药等领域。
引进交易(License-in)
泰凌医药与Abcentra就商业化Orticumab达成合作许可
许可方:Abcentra LLC.
被许可方:中国泰凌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产品/技术:Orticumab
中国泰凌医药集团发布公告称,已与美国生物技术公司Abcentra LLC.签订许可及合作协议,许可方授予泰凌医药全资附属公司Green-Life Technology(Hong Kong)Company Limited在中国、新加坡、马来西亚和泰国等国家商业化Orticumab单抗的独家永久许可。被许可方将向许可方支付200万美元首付款、2200万美元的里程碑付款,以及产品销售收益10%的年度特许使用权费。作为协议的先决条件,泰凌医药还将按发行价每股0.20港元向顾问配发及发行4.73亿股代价股份。
Orticumab单抗目前处于Ⅱ期临床试验阶段,用于治疗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血管疾病、牛皮癣、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及钙化性主动脉瓣疾病等五种疾病。
维健医药获辉凌颇得斯安中国大陆市场联合推广权许可
许可方:荷兰辉凌制药有限公司
被许可方:香港维健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产品/技术:颇得斯安(Pentasa)
香港维健医药集团与辉凌制药就颇得斯安产品达成战略合作,维健医药将获得颇得斯安产品在中国大陆市场的联合推广权益。这是继可利新、弥柠两大产品后,双方第三次业务合作。
颇得斯安(Pentasa)是辉凌制药原研生产的美沙拉秦制剂,于1995年进入中国市场。目前颇得斯安在国内市场拥有美沙拉秦缓释片和美沙拉秦栓剂两种剂型,主要用于溃疡性结肠炎的急性期治疗和预防复发的维持治疗,以及活动性克罗恩病的症状改善治疗。
维健医药获得Quoin两款罕见病药物大中华区权益许可
许可方:Quoin Pharmaceuticals, Inc.
被许可方:香港维健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产品/技术:QRX003,QRX004
美国罕见病药物开发公司Quoin Pharmaceuticals宣布,已与香港维健医药集团就其QRX003(竹节状毛发综合征药物)和QRX004(大疱性表皮松解症药物)达成许可和分销协议。根据协议,维健医药获得了上述两种产品在大中华区的独家权利。
赛神医药与GSK达成合作,开发Lp-PLA2抑制剂至概念验证阶段
许可方:葛兰素史克公司
被许可方:赛神(上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产品/技术:未公布
中枢神经领域医药研发商赛神医药近日与葛兰素史克(GSK)签署许可协议。根据协议,赛神医药将获得GSK某些Lp-PLA2抑制剂的全球许可和知识产权。赛神医药将对相关产品进行早期开发,直至概念验证(POC)阶段。在这一阶段,GSK有权收回化合物在大中华区以外地区的权利,开发和商业化的条款已经事先商定(未披露)。如果GSK行使其选择权,赛神医药将从GSK获得选择权行使费、下游里程碑费用和特许权使用费。GSK还将有权购买赛神医药的股权。
欧康维视获得晖致爱赛平中国境内推广权
许可方:晖致中国
被许可方:欧康维视生物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产品/技术:爱赛平
欧康维视宣布其全资附属公司上海欧康维视与晖致中国就爱赛平(盐酸氮卓斯汀滴眼液)订立推广协议。欧康维视获得爱赛平在中国境内的独家推广权益,以及使用爱赛平知识产权及晖致标识的非独家许可;欧康维视需向晖致中国支付预付款项人民币3000万元,并就提供推广服务向晖致中国收取推广服务费。
授权交易(License-out)
昂阔医药获得普众发现靶向CDH6抗体药物偶联物海外许可
许可方:普众发现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被许可方:美国昂阔医药(OnCusp Therapeutics)
产品/技术:CUSP06
普众发现宣布与美国昂阔医药就AMT-707(现称为CUSP06)达成许可协议。AMT-707是一款潜在高度差异化、Second-in-Class、靶向CDH6的抗体药物偶联物(ADC)。根据协议,昂阔医药获得在大中华区以外的全球范围内独家开发和商业化CUSP06的权利。普众发现将获得预付款,开发、注册和销售里程碑付款以及分级特许权使用费。
复宏汉霖授予Organon两款单抗药物海外权益许可
许可方:上海复宏汉霖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被许可方:Organon LLC
产品/技术:HLX11、HLX14
复宏汉霖宣布与Organon LLC公司签署授权许可及供货协议。复宏汉霖授予Organon帕妥珠单抗生物类似药HLX11、地舒单抗生物类似药HLX14两款产品在除中国以外全球范围内进行独家商业化的权益,覆盖美国、欧盟、日本等主流生物药市场和众多新兴市场。复宏汉霖将从交易中获得5.41亿美元的潜在收入,其中7300万美元为交易首付款。Organon还可以选择就复宏汉霖自主开发的伊匹木单抗生物类似药HLX13的全球商业化独家权利进行谈判。
华东医药授予Julphar利拉鲁肽中东和北非17国权益
许可方: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被许可方:Gulf Pharmaceutical Industries PJSC(Julphar)
产品/技术:利拉鲁肽
华东医药全资子公司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与中东知名企业Julphar宣布达成战略合作,授予Julphar利拉鲁肽注射液产品糖尿病及减肥两个适应症在阿联酋、沙特阿拉伯、埃及、科威特、阿曼、巴林等中东和北非地区17个国家的开发、生产及商业化权益。根据协议,华东医药将获得授权首付款,开发和注册里程碑付款,以及约定比例的净销售额分成。
在创新药持续“内卷”的市场环境下,越来越多的公司选择以“自主研发+授权引进”的模式快速扩充自身产品管线。此外,随着我国自主研发的新药愈加受到国际关注,本土药企纷纷致力于将自身商业版图拓展至更广阔的全球市场,加快“出海”步伐。License-out因其灵活、高效等优势,成为目前我国企业采用最多的“出海”方式。
事实上,除了单一的license-out模式,企业也可以通过创新的国际化交易结构更好地进行“出海”布局。对于产品和业务合作具有长期战略意义的海外伙伴,除了就特定系列的产品在某些地域给予独家授权,企业还可以考虑用少数股权投资的方式成为海外伙伴的投资人,以谋求长期股权增长收益。
(GBIHealth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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