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3岁男子涉嫌持利器袭击一名34岁男子后驾车逃逸,警方追捕期间,他闯红灯并撞上一辆汽车,导致自己的车辆翻覆。男子将于星期六(11月7日)被控持危险武器伤人及未能提供呼气样本两项罪名。
新加坡警察部队说,警方星期五(6日)晚上约8时35分接获通报,指里峇峇利路一带发生袭击案。伤者在清醒状态下送院。事发近四小时后,警员在德申宋路发现涉事车辆,并指示驾驶员停车;男子加速驶离,警方随即展开追逐。
男子在跑马埔路与柏芝路交界处闯红灯,撞上一辆按绿灯横向行驶的白色汽车,随后车辆翻覆,四轮朝天停在分界堤。被撞车辆的36岁男驾驶者及两名分别为26岁和42岁的女乘客均清醒送院,男子也在现场被捕并送院。
持危险武器伤人罪一旦成立,最高可判监禁七年、罚款、鞭刑,或上述刑罚的任一组合。未能提供呼气样本罪一旦成立,可被罚款最高5000元,或监禁最长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