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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男子性侵未成年女儿被判监禁13年半

一名73岁男子因强奸及猥亵女儿,被新加坡高等法院判处监禁13年半。女儿现年15岁,案发时为10岁至13岁。为保护受害者身份,法院没有公布男子姓名。

男子承认一项法定强奸罪、两项加重猥亵罪,以及一项教唆儿童实施猥亵行为罪。相关罪行发生于2021年至2024年,另有六项性犯罪指控在判刑时一并考虑。

庭上透露,2021年至2022年间,男子曾在主卧室电视上观看色情影片,并要求当时10岁至12岁的女儿对他实施猥亵行为。男子已超过50岁,依法不能被鞭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