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台北市一名60岁退休教授刘先生今年2月在忠孝复兴捷运站搭乘电扶梯时,伸手搀扶一名失去平衡的老妇人,但对方仍摔倒。老妇人之后以过失伤害提告,并要求50万新台币和解金;刘先生否认撞倒对方,双方未能达成共识,他因此被起诉。
案件开庭两次后,刘先生的律师与对方谈妥以11万新台币(约4330新元)和解。双方上星期三(14日)确认协议,原告随后撤回告诉。
案件曝光后,有网民批评审理程序和承审法官。刘先生发文澄清,和解是他考量后自行作出的决定,并非法院判定他有责任。他说不愿将时间耗在诉讼上,即使重来一次,仍会扶起跌倒的人。
刘先生也肯定承审法官的态度与专业,希望外界不要误解法官,并指出新闻报道与实际情况可能存在落差。